归纳我们建立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做法,主要是:
1. 以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档案为切入点,提高行业诚信建设的操作性。我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操作思路,从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入手,建立了一套符合基层行业管理实际的行业诚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荆门市注册会计师个人诚信档案表》、《荆门市会计师事务所诚信档案表》两大部分共计10张档案表。
2. 研究确定行业诚信建设涵盖的具体考核项目。在对执业注册会计师诚信考评时,将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人事档案存放、具备资格、出资、劳动合同)、业务记录、个人自评和群众互评以及事务所考评、后续教育、行业年检、投诉举报、会费交纳、业务质量抽查、谈话提醒等情况都纳入了诚信建设的考核内容。在对会计师事务所诚信考评时,将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记录、内部重大决策情况、行业监管的诸多内容、行业自律公约执行情况、其他部门的处罚情况等也全部纳入了诚信建设的考核项目。
3. 实行“三、三”考核制,强调主体责任,保证诚信考评的公允性。我们将注册会计师个人诚信档案和会计师事务所团体诚信档案分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事务所内部管理信息、行业管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信息三个层次,分年度采取自评、互评、他评三种方式,对考核对象当年的诚信状况进行考核。
4. 制定诚信考评办法,实行记分式量化评估。我们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诚信考评总分定为1000分,其中注册会计师个人诚信考评总分500分,会计师事务所团体诚信考评总分500分。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诚信状况从8个方面进行量化记分,对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依照扣分标准进行扣减分数。对会计师事务所团体诚信状况从10个方面进行量化记分,对达不到要求的事项同样依照相应的扣分标准进行扣减分数。
5. 实行奖惩结合,强化行业诚信建设的支持手段。我们明确要求,每年的行业诚信考评工作结束后,按全市执业注册会计师的10%的比例,对诚信度较高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诚信度低的注册会计师和诚信考评分最低的会计师事务所除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予以通报批评外,还要结合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面临的问题
由于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实发展状况和目前的行业管理现状等因素的影响,要在行业内比较顺利的试行诚信档案管理制度,不可避免地要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看,当前比较突出的主要问题是:
1. 行业管理职能分散,导致实施主体责任不清。由于《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进展的迟缓,所以行业管理体制问题一直没有较好地解决。鉴此,在基层行业管理人员的心目中,可以用“大多头管理和小多头管理”来形象地概括当前的行业管理体制。所谓的“大多头管理”就是指除财政部门外,税务、审计、工商、物价、人事等部门都分别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不同的管理职责;所谓“小多头管理”,就是在财政部门内部,多个机构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职能分散。这样不仅人为增加了诚信档案信息搜集的难度,也使得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的主体责任变得更为模糊。所以,这种多头管理的现状,既不利于行业管理,也不利于推进行业的诚信建设。
2. 基层行业管理基础薄弱不能满足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建立和实施行业诚信档案制度,对行业管理基础工作的依赖性很强。一方面,我市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受诸多原因影响,目前仍处于维持生存的境地,其自身管理水平普遍偏低,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开性均不同程度存在缺憾。另外,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的一些基础管理工作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总之,如果行业管理工作仍停留在现有水平,势必无法适应实施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
3. 缺乏较为全面、规范、统一的行业诚信考核指标体系作指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是从行业协会对会员实施自律性管理角度出发的。按目前协会的职责,不能够代表完全意义上的行业管理。那么,鉴于协会目前主要具备行业自律管理职能的实际,在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诚信进行考核评价时,其完整性势必有所局限。
4. 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横向联系和沟通,管理信息收集难度大。财政部门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但除此以外,工商、税务、审计、物价、人事等部门也相应担负着一定的管理职责。那么,这些职能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管理的信息如何传递?怎样便于所有管理信息的综合利用?的确是一个有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如果仅仅依靠财政部门去主动协调,效果恐怕不是很理想。
几点建议
总体上讲,要积极推行行业诚信档案制度,必须敢于探索,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做好相应的配套改革工作,全面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具体来讲:
1. 加快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健全行业管理职能的进程。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行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需要我们为之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首要任务就是要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职责。
2. 及时制定比较全面、规范、统一的行业诚信考核评价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要求与协会对会员的诚信要求是不一样的,也是不能替代的。财政部门必须站在以满足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的要求的高度,研究制定比较全面、规范、统一的行业诚信考核评价体系,这样才有利于指导行业的诚信建设。
3. 借试行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之力,整合行业管理手段,全面提高行业基础管理水平。过去,我们行业管理中的注册、执业质量、后续教育、财务、信息等方面工作,基本上是相对独立的,彼此的关联度不高。通过试行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将上述管理的相关要求都纳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度的考核范围,有效整合行业管理中的各项管理工作。与此同时,试行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以后,对现行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提高行业基础管理水平,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4. 加强管理中心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增强基层行业管理能力。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一直十分注重注册会计师执业队伍的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实际工作中,行业管理队伍的政策、业务、计算机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行业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5. 建立完备的行业诚信信息共享平台,提高行业管理信息综合利用率。可以提请政府出面,组织税务、审计、物价、人事等部门研究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沟通制度,保证行业管理信息渠道的畅通。
(作者单位:湖北荆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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